山西在1市10县开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试点工作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传来消息,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近日联合下发通知,选择长治市和阳曲县、云州区、怀仁市、岢岚县、阳泉市郊区、左权县、中阳县、沁水县、安泽县、万荣县等1市10县作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试点。

为深入贯彻 “三篇光辉文献” 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委会部署,按照“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山西决定开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试点工作,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坚持先行先试、深入谋划、大胆探索,着力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目标任务、规划编制、政策统筹、队伍支撑、体制机制等方面做好衔接,加快推动脱贫政策机制与乡村五大振兴无缝衔接,为顺利实现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向乡村振兴平稳转型,为解决相对贫困、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思路路径。


在试点工作内容方面
要着力探索如何把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好政策、好机制、好举措、好经验,转化为解决相对贫困和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机制,推动脱贫攻坚特惠政策转变为乡村振兴普惠政策。
★ 可从统筹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统筹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公共服务改善和提升、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统筹推进乡村组织人才建设等方面来谋划试点。
★ 可以围绕乡村产业扶贫、文化扶贫、生态扶贫、人才扶贫、党建扶贫等方面,谋划推进与乡村五大振兴的有机衔接。
★ 可以围绕政策衔接、规划衔接、人才队伍衔接、工作机制衔接、项目衔接等方面进行试点。
★ 可以着重在推进政策衔接方面下功夫,逐项对我省特色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培训就业扶贫、生态补偿脱贫、社会保障兜底、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提升、社会力量帮扶等八大工程二十项行动的政策适用性进行分析研究,按照“保留一批、调整一批、退出一批”的思路,加快试点探索,提出衔接政策建议。


在试点组织实施方面
《通知》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示范引领、加强经验总结。
★ 试点市县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亲自研究部署推动,及时解决困难问题;
★ 各地要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大力宣传推介试点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径和模式,深入研究梳理试点经验做法,及时将试点成果转化为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有效措施;
★ 试点市县应分别于今年年底、明年6月底前提交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由所在市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局会同扶贫办审核后上报。

来源:山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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